警官打电话给家属让交保证金,这说明办案机关同意取保候审,嫌疑人可以不用羁押在看守所。那么办理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交多少?这个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2、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3、从以往案件缴纳的保证金一般在5千-2万之间,如果是积极的退还了所有的涉案资金、非法所得的,那么会象征性的收取一些保证金,比如两千、五千的。如果是不积极退还涉案资金、非法所得的,比如一些经济类案件,金钱类案件,又必须取保候审的,那么缴纳的保证金会高一些,具体金额,会根据涉案的金额来定。如果说嫌疑人不是积极配合调查的,也不是主动供述案情的,那么需要取保候审的话,也会从收取保证金方面适当提高一些,来约束嫌疑人。
既然能同意取保候审,那么家属也要积极的筹钱缴纳保证金,让当事人减少牢狱之灾,只要积极配合调查,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的,那么到最后保证金也是会退回的,不必紧张和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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