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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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时间:2023-04-27 15:54:15 点击:1136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当事人出借两张银行卡给他人使用,流水几万,获利2000元,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什么是“不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刑拘后,会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之内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逮捕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并不是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逮捕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嫌疑人逃避侦查、互相串供、伪造、毁灭证据,从而保障案件诉讼的顺利进行。


检察机关在作出逮捕或不逮捕决定的时候,不仅是为了打击犯罪,同时也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不批准逮捕并不等于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