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家属找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得到的消息是逮捕还要关两个月,就以为再关两个月就放出来。
公安机关表示“逮捕两个月”,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后,预计其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间为两个月。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个月后一定会放人,具体释放与否取决于案件的后续进展和法律规定。
●逮捕的含义: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认为有逮捕必要的,依法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后,犯罪嫌疑人会被羁押在看守所,限制其人身自由,以便于侦查机关继续调查取证、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犯罪。
●两个月的含义:这里的“两个月”通常是指根据当前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预计犯罪嫌疑人可能被羁押的时间。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受到法律严格限制,具体期限取决于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和案件复杂程度。例如,在侦查阶段,一般案件的逮捕后羁押期限为两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至三个月。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
两个月后是否放人,取决于以下几种情况:
●侦查终结:如果公安机关在两个月内完成了侦查工作,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犯罪嫌疑人可能继续被羁押,等待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也可能因法定原因(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被释放。
●侦查未终结:如果案件复杂,两个月内未能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申请延长羁押期限。经批准后,犯罪嫌疑人将继续被羁押,直至侦查终结。
●撤销案件或不起诉: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证据不足、犯罪事实不清,决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将被释放。
●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经批准后,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的情况下,暂时离开羁押场所,但仍需遵守相关限制规定,并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
综上所述,公安说“逮捕两个月”是指预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可能被羁押的时间为两个月。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个月后一定会放人,实际释放与否将取决于案件的侦查进展、证据收集情况、法律适用以及司法机关的决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有权了解案件进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维护合法权益。所以,家属在亲人被逮捕后,还是可以委托律师辩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