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警方成功捣毁一以网络交友为名骗取钱财的诈骗团伙,抓获15名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30余万元,查获涉案手机40余部、电脑13台,涉嫌诈骗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以陈某、李某为首的诈骗团伙,开设工作室招聘游戏陪玩员工,提供手机号码、工作电脑、设备,并开展“话术培训”传授诈骗知识。通过陪玩平台使用女性头像注册账号,引诱客户下单,然后使用变声器,伪装成女性,用微信等app于客户聊天,加深感情,获取对方信任后,索要节日红包、缴纳房租,买礼物等向受害者索要钱财,实施诈骗。
温馨提醒
近年来,以网络恋爱交友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频频发生,无论是网络游戏还是网络交友聊天,在网络虚拟世界里,隔着一道屏幕,我们无法判断与你交流的对象究竟是“抠脚大汉”还是“靓丽少女”,所有人都需要保持警惕,不要相信“花言巧语”,不要轻易被感情冲昏了头脑,涉及到投资,金钱,隐私的时候一定要格外小心,避免落入‘甜蜜的陷阱’。
此类诈骗案件定罪量刑
陈某、李某为首的诈骗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