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奸案件,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与未成年自愿关系的法律判定主要依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判定会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行为人的知情情况以及行为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1.如果女方并非幼女(即已满14周岁),且女方出于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那么男方不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下法律通常不会介入。
2.如果女方是幼女(即不满14周岁),情况则会有所不同。因为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和意义,所以法律对幼女进行了特殊保护。无论幼女是否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均被视为侵犯了幼女关于性的自主决定权,构成强奸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恶劣,如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如果行为人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而利用这些特殊职责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即使该未成年女性自愿,行为人也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般性的法律解释,并不能涵盖所有可能的情况。在实际的法律问题中,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证据来进行判断。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