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亲人被刑事拘留在上海,家属可以找律师办理取保候审。刑事拘留后办理取保候审的步骤如下:
一、提出申请
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其家属,以及聘请的律师,有权向办案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时,应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办案机关审查
办案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如7天之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办案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因素,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
三、提供担保
如果办案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提出保证人,也可以是交纳保证金。保证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出具保证书,承诺在取保候审期间履行相关义务。如果选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应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执行取保候审
提供担保后,办案机关会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同时,办案机关会交代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违反规定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被取保候审人应签字确认,并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请注意,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违反这些规定可能导致保证金被没收或部分没收,并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另外,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办案机关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案件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仍未办结,办案机关会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