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上海徐汇区公安抓获诈骗案件嫌疑人11名,涉嫌诈骗罪,杨某、王某、朱某3人依法被刑事拘留,另外骑手8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杨某是某快速公司区域配送组长,王某、朱某是某奶茶店值班经理,奶茶店与快递公司是特定配送服务,杨某因工作关系认识王某、朱某,发现补单存在漏洞,杨某为非法牟利,贿赂值班经理王某朱某,通过指定手机虚假补单,提高订单价格。下单后自动派单,无需配送,等待一定时间后点击完成配送即可。每笔补单配送费在几十元,最高可达200多元。从1月至3月,杨某等人通过大量补单骗取快递费,高达13万余元。
【罪名认定】
杨某故意通过大量的虚假补单,用欺诈方法,非法占有财物目的,奶茶公司并未及时发现,结算配送费达13万余元,诈骗数额巨大,达到立案标准。
【诈骗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案件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公安侦查证据,问讯笔录等情况,初步来看,杨某是主犯,朱某王某和骑手是从犯,主犯对团伙作案所有数额承担责任,从犯对自己参与部分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