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分局侦破传销活动团队,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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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分局侦破传销活动团队,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拘留

时间:2022-08-01 10:04:34 点击:1235

上海青浦警方成功捣毁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涉案金额达3.2亿余元,该公司电商平台以消费返利、发展会员获取提成等方式,吸引投资者注册会员并进行投资消费,涉及会员达2万余名,有从事传销活动的重大嫌疑。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团伙

传销运行模式


犯罪团伙通过口口相传、座谈会、微信群宣传等方式,在全国大肆鼓吹其投资平台有获取暴利的能力,并大量招揽投资者注册电商平台账号会员,需要购买任意一件商品作为入会费,会员之间通过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级关系,共有客官、学徒、伙计、账房、掌柜、东家6个级别。上级可对下级团队成员在平台商城内的消费金额层层提成,平台通过设置高额团队提成引诱下级会员继续发展下线。


如何认定是否是传销行为?


传销行为有法律严格规定,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是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经验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上海组织领导传销

涉嫌传销怎么定罪判刑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1、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2、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3、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4、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5、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