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宝山分局在4月中旬跨省抓捕了一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的犯罪嫌疑人,涉案人员被带回上海后羁押在宝山区看守所。已经有家属委托团队律师会见,目前已经拘留20多天,也是向公安递交取保材料的黄金时间。
这个罪名可能大家都比较陌生,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这类器材通常被用于秘密侦察、联络等活动,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侵犯公民隐私、企业的商业秘密等。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认定标准
对于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的行为,即使数量不多,也构成犯罪,因为本罪是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非法生产或销售行为,就构成本罪。不过,生产或销售的数量会影响量刑的轻重。
情节严重的界定
目前,对于什么构成“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但在实际案件中,如果非法生产或销售的数量较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如侵犯了多人的隐私权,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相关案例
在一些案例中,被告人因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例如,有案例中被告人通过淘宝店铺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公众应当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销售或使用此类器材,以免触犯法律。如果已经被警方拘留,家属可以尽早委托律师会见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