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案件都有机会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

首页 >> 业务范围 >> 取保候审

不是所有案件都有机会取保候审

时间:2024-06-05 15:48:35 点击:1034

  “不是所有案件都有机会取保候审”这一观点是正确的。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兼顾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然而,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确实受到法律规定的严格限制,并非所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皆可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

  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无法申请取保候审或申请被驳回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取保候审: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5.其他可能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情形。

取保候审

  对于涉嫌严重暴力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的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司法实践中通常会从严掌握取保候审的适用。

  司法机关在审查取保候审申请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关系、居住地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评估其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如果评估认为其存在较大社会危险性,可能不予批准取保候审。

  如果案件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认定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无翻供可能,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没有取保候审的必要。

  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者无法缴纳足额保证金,也可能导致无法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适用并非对所有案件开放,而是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法律规定以及司法机关的判断来决定。在实践中,是否能够取保候审往往需要律师根据案件情况,结合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出专业、合理的申请理由和方案,以争取最大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