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案件中,律师在检察院可以查阅卷宗,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可以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以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以下是一般流程:
1.提交申请:律师需要向检察院提交查阅卷宗的申请,并提供委托书、律师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
2.检察院审核:检察院会对律师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律师的身份以及是否具备查阅卷宗的条件。
3.安排查阅:审核通过后,检察院会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供律师查阅卷宗。律师可以摘抄和复制相关材料,但需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案件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材料可能会受到限制,律师在查阅这些材料时需要特别注意。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案件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律师在查阅前与检察院沟通确认相关细节。